
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融创中国”)11月5日发布公告称,其第二次外债重组方案已获得香港高等法院批准,将于11月5日起正式生效。
融创中国宣布,香港高等法院将于2025年11月5日审理规划呈请,并发出最终批准令。批准令将于当天提交至商业登记处进行登记。
根据相关要求,融创外债重组方案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生效。该案已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。并在商业登记处注册。
融创中国塔赫董事会也宣布,将公布重组生效日期计划于2025年11月5日实施。
此前,融创中国于10月14日召开外债重组筹划会议,共有1492名债权人投票,其中1469名债权人投票赞成重组方案。赞成票数达到98.5%,对应债务金额的批准率为94.5%,远超75%的标准。
融创是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,其债务重组速度相对较快。 2023年1月完成160亿元内债扩容。同年11月,融创通过“债转股+发行新债”的方式完成100亿美元外债重组。但由于业绩恢复不及预期以及债权人提出清算要求,融创随后被迫进行第二次债务重组。第二次国内债务重组已于今年1月完成。
融创今年3月宣布,将开展第二次重组其外债,并“将寻求全面解决外债问题”。
根据后来披露的计划,融创将重组其总计约95.5亿美元的外债。该计划涵盖各类公开市场债券、民间借贷等,全面化解上市公司层面的债务风险。
具体而言,融创将向债权人发行两只新的强制性可转换债券(新MCB)。其中一种包括新股,换股价为每股6.80港元。已分配新的 MCB。该种可自重组生效之日起转换为股票。另一种类型将以每股3.85港元的转换价格分配新的MCB,可在重组后18至30个月内转换为股票。此类总额不得超过债权人权利总额的25%。
与此同时,融创还启动了“股权结构稳定计划”,为公司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。向第一大股东孙宏斌授予附条件限制股份。大股东将在六年内获得极其有限的权利,包括限制性股票的投票权。除非符合某些限制条件,否则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、抵押或转让。通过该计划,我们将主要股东的资本比例维持在一定水平,避免过度稀释。
随着第二次外债重组方案的申请,内债内债和融创外债均完成了第二次重组,债务总额减少近600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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